刘丽冬,女,1967年7月出生,广西上思人,广东冯大律师事务所发起合伙人之一,律师。1989年6月,华中师范大学地理系(现城市与环境科学学院)本科毕业,获理学学士学位;2003年7月,中山大学经济法学研究生班结业。1989年大学毕业后,在广西钦州市工业中专学校从事财务专业教学工作。2000年辞职到广州发展,从事专职律师工作,于2004年参与发起设立自己的律师事务所,业务特长为经济法律事务,主要担任投资担保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常年法律顾问,为企业的设立、管理、经营提供全面法律服务,同时办理民事经济诉讼代理业务。曾任广州市律师协会房地产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珠江经济广播电台《以案说法》节目特邀评论嘉宾、广州市海珠区青少年普法讲师团讲师;曾荣获广州市律师协会颁发的“维护社会稳定奖”、海珠区司法局授予的“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优秀社区法律顾问”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