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计划调整,经城市与环境科学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拟在地理学专业依次补录以下考生:
考生编号 |
姓名 |
105112114619307 |
罗艺 |
105112114619242 |
胡秀荣 |
105112114619358 |
李小静 |
105112114619422 |
单歆玥 |
105112114619436 |
程慧敏 |
公示期为即日起的1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进行申诉。申诉情况要实事求是,以便调查核实。
申诉受理人:饶老师
联系电话:027-67868306
电子信箱:2718638500@qq.com
申诉单位名称:华中师范大学城市与环境科学学院
申诉单位通讯地址:
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
华中师范大学城市与环境科学学院
邮编:430079
城市与环境科学学院
2022年4月 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