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在共青团推动 “五育并举” 工作格局下,进一步发挥榜样示范引领与激励导向作用,营造积极向上、奋勇争先的校园文化氛围,全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学校通知,现启动城环学院2024 年度科研园丁、科创之星、各类单项积极分子推荐评选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评选范围
1.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均可报名学生科创之星以及美育与文艺活动、体育活动、权益与服务工作、社团活动、宣传工作、劳动与志愿服务工作、科创活动积极分子的评选。原则上每位学生本年度内只能获评以上荣誉中的1项。
2.全校教师均可参与科研园丁评选。
二、评选名额
1.科研园丁1人(推荐后差额评选);
2.学生科创之星1人(推荐后差额评选);
3.美育与文艺活动积极分子8名;
4.体育活动积极分子8名;
5.权益与服务工作积极分子8名;
6.宣传工作积极分子8名;
7.科创活动积极分子8名;
8.劳动实践积极分子6名;
9.社团活动积极分子名额与名额分配另行通知。
10.各类单项积极分子评选中校级学生组织名额单列。
三、评选条件
政治立场坚定,思想进步,无不良表现,学习成绩合格,遵守校纪校规,无任何违规违纪行为。其中,各类荣誉还需满足下列条件中的至少1项:
(一)科研园丁
关心学生科创活动,指导学生取得较多科创成果的教职工。每个单位最多推荐1名。不与“挑战杯”奖项重复评选。
(二)学生科创之星
思想素质良好、专业基础扎实、具有突出科创能力,公开发表学术成果1篇(件)以上。不与“挑战杯”奖项重复评选。每个单位从拟推荐的科创积极分子中推荐1名参评,本科生或研究生均可。如被评为学生科创之星,科创活动积极分子荣誉自动取消。
(三)美育与文艺活动积极分子
1.热爱文艺活动,有文艺特长,积极参加各类文艺活动;
2.校大学生艺术团、各级学生会文艺部成员;
3.曾参与或组织各类美育实践活动和文艺活动,并取得较为突出的成绩;
4.在本年度有多次美育活动记录或美育时长高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四)体育活动积极分子
1.在学校、学院的群众性体育活动中表现活跃,能起到较好的带动作用;
2.为校、院体育工作做出突出贡献,曾在校运会中取得优异成绩或在省级及以上各项体育比赛中为学校争得荣誉。
(五)权益与服务工作积极分子
1.在学生权益服务相关的各项活动中获奖;
2.积极参与学生权益服务相关工作,在相关工作中表现突出。
(六)宣传工作积极分子
1.热爱宣传工作,积极为学校或学院宣传工作做贡献的校院各级宣传工作人员;
2.积极向校内外各级、各类媒体投稿,校外媒体稿件(包括消息、通讯、文学类稿件等)录用篇数达2篇以上、校内媒体稿件录用篇数达4篇以上;
3.积极参与学校及学院的宣传工作,参与微博、微信等平台的建设和运营,成绩突出;
4.在与学校及学院的网络宣传互动中,能始终坚持理性发声,积极传播正能量,且发言内容积极健康,无不当的网络言论,不低俗、不消极;
5.个人自媒体活跃度高,有较强影响力,被转发、评论、点赞次数多,且评价正面。
(七)科创活动积极分子
积极参与各项大学生科创实践活动,取得较显著的成绩,或在学习期间至少有1篇(件)具有一定理论价值或实用价值的科创成果或发明制作。不与“挑战杯”等奖项重复评选。
(八)劳动实践积极分子
1.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间积极参与我校各级各类劳动实践(含志愿服务)工作或活动的注册志愿者;
2.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间须在我校各级各类志愿服务组织担任一定职务至少半年的同学,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3.劳动实践教育学时(含志愿服务时长)较高的同学,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4.在参与劳动实践(含志愿服务)工作或活动的过程中,存在迟到早退、无故缺勤、敷衍了事等不良表现者,不予考虑;
5.挂靠在各学部、学院、中心的志愿公益类组织成员,参与所在挂靠单位的劳动实践积极分子评选。
(九)社团活动积极分子
1.2024年度考评中获“五星级”及“四星级”的学生社团、2024年度考评中排名前十的挂靠学院、2023年度“十佳社团”;
2.积极参加并长期坚持社团工作,为社团发展做出较大贡献,取得较为突出的成绩;
3.积极参与学生社团指导中心举办的各类活动,配合学生社团指导中心的工作;
4.组织或策划过有一定影响力的社团活动或在社团活动中表现突出,获得各种级别的表彰。
四、评选程序及要求
1.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或老师,填写对应申报表(《附件1:2024年度华中师范大学单项积极分子申报表》、《附件2:2024年度华中师范大学学生科创之星申报表》、《附件3:2024年度华中师范大学科研园丁申报表》和《附件4:2024年度城市与环境科学学院科研园丁、学生科创之星与各类单项积极分子汇总表》)并附上相应支撑材料。
2.提交要求:申报人需在12月24日(周二)14:00前将电子版申报表发送至城环办公室邮箱(ccnuch24bgs@163.com),发送邮件主题及文件名命名为“【单项积极分子类型(如美育与文艺活动积极分子)】+本/研+年级+姓名”。
3.学院团委将通过会评方式开展评选工作,评选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提交至校团委审批,参与后续评选工作。
联系人:刘老师 唐维敔
联系电话:027-67867610 18290322562
共青团华中师范大学城市与环境科学学院委员会
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