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李晓彤)2019年12月11日(周三)下午3:00,由华中师范大学城市与环境科学学院举办的学术讲座“推行河长制与长江大保护”在10号楼南楼城环学院406会议室举办。本次讲座邀请到了湖北省水利厅副厅长焦泰文做题为“推行河长制与长江大保护”的讲座,焦泰文副厅长是华中师大城市与环境科学学院1981级地理科学专业本科生,1985级自然地理专业硕士研究生,现任湖北省水利厅副厅长,主要负责湖北省湖泊管理、河湖长制、水旱灾害防御和水利经济方面的工作。本次讲座由城市与环境科学学院曾菊新教授主持。
讲座开始,焦副厅长首先对“水”的认识加以阐述,讲到中华民族的发展史就是与洪涝灾害的抗争史,中华民族的起源就是从华夏祖先大禹治水开始的,提到了许多与“水”有关的故事和名人,对“水”给予了高度评价。当今时代对“水”的认识更加全面,国家水资源安全与国家粮食安全战略一同上升为国家重要安全战略,河湖长制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重要制度创新和战略创新。
接下来,焦副厅长将讲座内容分为三部分,分别进行了详细的介绍。
第一部分 关于湖北水利基本情况
焦副厅长强调了湖北水资源在全国的重要地位。从湖北近水独优的省情、湖北水利发展的情况、湖北因水而忧的省情三方面进行介绍,注重阐述了湖北忧水多成灾、忧水少成灾、忧水脏成患、忧水混成难等问题。
第二部分 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
在全面推行河长制方面,焦副厅长从清醒认识全面推进河湖长制的时代背景、准确把握全面推进河湖长制法人任务要求、坚决答好新时期湖北河湖长制卷三方面进行介绍。对湖北省如何根据中央文件要求并结合省情,让河湖长制在湖北省落地生根的战略问题做了详细阐明。焦副厅长提到必须要提高政治站位,系统谋划推进;注重高位推动,落实党政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回应民众呼声;紧扣省情水情,实行河湖统筹;立足创新驱动,构建联动机制;围绕共建共享,完善治理结构。还提到了湖北省必须落实“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和水资源管理责任与考核”四项制度,必须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用水效率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
第三部分 关于奋力推动长江大保护
在这一部分,焦副厅长对准确把握河湖长制与推进长江大保护的内在联系和正确认识河湖长制的创新内涵做了详细的阐述。提出河湖长制与长江大保护是同源共生的关系,要充分发挥河湖长制、长江大保护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将河湖长制和长江大保护统一于生态长江美丽湖北建设。最后,焦副厅长就奋力开创湖北湖长制工作新局面提出了当前推进工作中的五大任务。
讲座在最后进行了积极的提问交流环节,多位老师和学生对讲座中的内容进行了提问,焦副厅长也对老师和学生们的提问给予热情的解答。最后,曾菊新教授总结了焦副厅长的讲座内容,并对焦副厅长的到来再次表示感谢,本次讲座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