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总支、团支部:
为激励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团干勤奋学习,扎实工作,进一步发挥共青团在大学生思想政治引领中的先锋作用,我院团委决定推选在2021年度共青团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参与学校评选表彰。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1.红旗团委、优秀团委
校团委根据2021年度基层团委工作考核结果进行评选,无需学院申报。
2.优秀共青团干部(教工)
个人申请,上交《附件2:2021 年度优秀共青团干部(教工)申报表》,校团委根据申请人2021年度团委工作业绩进行评选。
3.优秀团支部、红旗团支部
团支部申请,上交申请表《附件5:2021年度优秀团支部申报表》及相关支撑材料,从支部简介、组织建设(“三会两制一课”落实情况、青年大学习参与情况,班团一体化情况)、突出事迹等方面进行陈述,陈述内容应限定在2021年度,图文并茂,不超过1200字。其它形式的团支部(如社团团支部)需申请集体奖项的,直接向院团委组织部申请。院团委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邀请评委进行评分,综合评委评分和院团委组织部日常考核结果,择优推荐4个团支部上报校团委终审,并从推荐名单中再择优推荐1个团支部参加校团委红旗团支部评审。获评红旗团支部的,不再单独授予优秀团支部称号。
评选条件参照《华中师范大学城市与环境科学学院团组织生活规范》,详见城环2021班团交流群。(申请红旗团支部的团支部需提前准备好PPT,4分钟以内,必须为微软Office版本,比例为16:9。学校汇报时间地点将通过“掌上华师”服务号通知,请有关负责人提前关注并绑定。)
4.优秀共青团干部(学生)、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学生)
个人申请,上交《附件6:2021 年度优秀共青团干部(学生)申报表》及相关支撑材料,材料应当从个人简介、工作思路和做法、工作业绩等方面陈述,陈述内容应限定在2021年度,图文并茂,不超过1200字。由各团总支委员会组织初评并推荐,为表彰在基层团建工作中表现优异的团支书,特面向团支书分配部分优秀团干名额(按照基层团委团支部数量的 5%产生,我院为2人)。
院团委将对优秀共青团干部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然后邀请评委进行打分,择优推荐12名(团支书不少于2名)参加校团委评审。并从推荐名单中择优推荐1名团干参加校团委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学生)差额评审。获评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者,不再单独授予优秀共青团干部称号。
申请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1)坚定理想信念,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
(2)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参加志愿服务;积极参与网络舆论引导,理直气壮亮剑发声,驳斥错误言论,主动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3)原则上应为共青团干部,包括团委副书记、组织部长、宣传部长、团总支书记、团支书、组织委员、宣传委员、青协委员,且任职一年以上。工作上顾全大局,锐意进取,团结协作,有突出业绩,在青年中具有广泛影响力和较强号召力。
(4)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积极参加“三会两制一课”、“青年大学习”和团的活动。团龄在一年以上(截至2022年4月30日),2016年以后发展的团员须有发展团员编号。本人基本信息已登录全团“智慧团建”系统。
(5)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秀,大学期间参加过省级或校级青马工程(恽代英菁英学校)、院级团干培训班(领航实践营)并考核合格。
(申报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的候选人需提前准备好PPT,4分钟以内,必须为微软Office版本,比例为16:9。学校汇报时间地点将通过“掌上华师”服务号通知,请提前关注并绑定。)
5.优秀共青团员
个人申请,上交申请表《附件7:2021年度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和相关支撑材料,图文并茂,不超过1500字,各团总支委员会分别组织初评并推荐院团委组织评审,推荐37名优秀共青团员上报学校团委审核。
申请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2)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参加志愿服务;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3)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秀,大学期间参加过校、院级团干培训并考核合格者优先。
(4)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积极参加“三会两制一课”、“青年大学习”和团的活动。团龄在一年以上(截至2022年4月30日),2016年以后发展的团员须有发展团员编号。本人基本信息已登录全团“智慧团建”系统。
注:凡评议年度内受过学校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含警告)纪律处分不得参加“优秀共青团干部(学生)”和“优秀共青团员”评选。
二、工作要求
1.各团总支、团支部要对申报工作高度重视,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切实将最先进的团组织和最优秀的团员、团干部推荐上来,通过申报评选,形成正确导向,激励各级团组织和团员、团干部为学校共青团事业努力奋斗。
2.各团总支、团支部要在辅导员老师指导下,采取统一规范的流程,通过适当的民主手段进行评选。拟申报单位和个人均需由基层逐级推荐产生,并按要求进行公示,确保评选结果的客观公正。
3.2021年度“青年大学习”参与率作为本次“五四”表彰重要参与指标。
4.以上评选条件为原则性条件,各团总支委员会可根据实际在不违背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对条件进行调整、细化,在评选过程中应全面考察思想政治、道德品行、能力素质、现实表现等方面的具体标准,防止把学习成绩作为评选的唯一条件。同时与九、十月份的学生工作积极分子等评优评先区分开来,突出五四表彰的共青团属性。
三、名额分配
单位 |
优秀共青团员 |
优秀共青团干部 |
优秀团支部 |
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 红旗团支部 |
研究生 |
5 |
2 |
各年级(含研究生) 推荐,院团委综合评审,各年级推荐名额不超过2个,对应团支书可同时提交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材料(自愿),不占年级优干推荐名额 |
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由院团委从优秀团干中择优推荐,红旗团支部由院团委从优秀团支部中择优推荐 |
本科生 |
32 各年级推荐,院团委综合评审,各年级推荐名额不超过11人 |
10 各年级推荐, 院团委综合评审,2019级 和2020级推荐名额不超过5人,2018级推荐名额不超过3人 |
学院总计 |
37 |
12(团支书不少于2名) |
4 |
各1个 |
四、申报程序
1.各团总支参照推荐名额分配表开展评选工作。其它形式的团支部(如社团团支部的)需申请集体奖项的,直接向院团委组织部申请。
2.推荐名单无误后,各团总支于2022年4月1日(周五)12:00之前将材料发送至城环学院团委邮箱ccnuch_tw@163.com,需上交材料清单如下(电子版):
附件1:2021 年度共青团评优名额分配及申报信息汇总表(按推荐顺序排序)
附件5:2021年度优秀团支部申报表及支撑材料
附件6:2021年度优秀共青团干部(学生)申报表及支撑材料
附件7:2021年度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及支撑材料
附件8:2021年度青年大学习参学情况统计表
2021年度共青团评优申报信息汇总表请按推荐顺序填写,各类申报表顺序与推荐顺序保持一致。
所有申报表不得改变原有的样式(一页纸、字体等格式不变),对应的支撑材料应格式规范、行文公整、图文并茂、语言精炼、突出重点、陈述内容应限定在2021年度、不超过1200字,单独整理在一个word文档中。
3.院团委将对各团总支上报的名单进行审核并组织评审,推荐名单报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予以公示,公示无误后上报校团委。
联系人:王佳淼、王曼玉
电 话:19107121825、67867610
邮 箱:ccnuch_tw@163.com
共青团华中师范大学城市与环境科学学院委员会
2022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