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总支、团支部:
为进一步发挥共青团在大学生思想政治引领中的主力军作用,激励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团干勤奋学习,扎实工作,经研究决定,对在2023年度共青团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评选表彰。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一)先进集体类:
1.红旗团委
2.优秀团委
3.红旗团支部
4.优秀团支部
(二)先进个人类:
1.优秀共青团干部(教工)
2.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学生)
3.优秀共青团干部(学生)
4.优秀共青团员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类:
1.红旗团委、优秀团委
(1)政治建设好。注重加强团员政治教育和青年思想政治引领,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积极开展“青年大学习”“百生讲坛”等思想政治教育学习活动,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引导团员青年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引领凝聚青年有特色、成效好。
(2)组织基础好。按期换届,班子配备齐整,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实,管理严格。组织建设规范、团情底数清晰,发展团员程序严、质量高,“三会两制一课”和主题团日等组织生活规范落实,经常性开展团员教育管理工作,本年度本单位团组织未因工作失职出现重大负面影响。党建带团建制度落实有力,推优入党效果明显。落实全团抓基层、全团抓学校工作部署,深化共青团基层改革力度大、有成效。
(3)联系服务好。紧密围绕学校“双一流”建设,扎实开展团的工作和活动,工作具有鲜明特色。在推进共青团改革,落实学校共青团重点工作和品牌工作方面取得实效。深化学生会组织改革,落实学生社团规范管理,积极开展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科技创新、网络新媒体和网络文化建设等工作。围绕团员青年在学习工作生活中的现实需求开展服务,团员青年参与度和认同度高、获得感强。
(4)作用发挥好。组织团员青年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学校和本单位的中心任务,在急难险重工作中创先争优、积极奉献,充分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团员模范带头作用突出,服务大局成效好,本单位党组织及团员青年对共青团工作评价高。
2.红旗团支部、优秀团支部
(1)政治建设好。注重加强团员政治教育和青年思想政治引领,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积极开展“青年大学习”“百生讲坛”等思想政治教育学习活动,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引导团员青年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引领凝聚青年有特色、成效好。
(2)组织基础好。按期换届,班子配备齐整,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实,管理严格。团支部信息已录入“智慧团建”系统,团支部成立时间不少于1年。组织建设规范、团情底数清晰,发展团员程序严、质量高,“三会两制一课”和主题团日等组织生活规范落实,团员教育管理经常,认真开展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参评红旗团支部原则上须在2023年度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工作中被评定为五星级,优秀团支部原则上须被评定为四星级及以上。党建带团建制度落实有力,推优入党效果明显。落实全团抓基层、全团抓学校工作部署,深化共青团基层改革力度大、有成效。
(3)工作成效好。积极构建服务学生成长成才的平台,积极组织支部成员参与课外文化科技体育活动,积极组织支部成员开展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积极营造支部内良好的学习氛围并开展学习帮扶等工作,认真开展班团集体建设,一年内支部成员未受到违纪违规处分。
(4)作用发挥好。组织团员青年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学校和本单位的中心任务,在急难险重工作中创先争优、积极奉献,充分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团员模范带头作用突出,服务大局成效好,党组织及团员青年对共青团工作评价高。
(二)先进个人类
1.优秀共青团干部(教工)
(1)政治上强。对党忠诚,注重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政治立场坚定,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思想上强。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
(3)能力上强。注重深入基层,注重提高青年群众工作本领,带头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青年学习,勤于思考钻研,工作能力过硬,善于开展理论政策宣讲和思想引领,善于把握青年脉搏、组织发动青年。
(4)担当上强。热爱党的青年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勇于改革创新,面对“急难险重”任务冲锋在前、迎难而上,坚决服从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对错误言行和不良习气敢于坚持原则、善于斗争。
(5)作风上强。心系广大青年,带头密切联系青年、热心服务青年、反映青年呼声,积极主动地在青年中开展工作,对青年开展有效服务和引导工作,从严从实推动工作,实绩突出,在青年中具有较高威信。
(6)自律上强。自觉加强党性锻炼、提升党性修养,带头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团中央“六条规定”精神,带头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坚决反对“四风”,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勇于开展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组织和团员青年的监督,党组织放心、青年满意。
(7)申报对象应为专职团干,原则上应在2023年度担任基层团委书记、副书记(教工)(以校团委的备案材料为准)。申报对象任职时间应贯穿2023年1月—12月,在此期间,由基层团委副书记转任书记的,也视同任职贯穿全年。
2.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学生)、优秀共青团干部(学生)、优秀共青团员
(1)申报对象应为14-28周岁的团员,含保留团籍的党员;团员信息已录入“智慧团建”系统;团龄1年以上;2017年以后入团的须有全国统一的发展团员编号;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积极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
(2)有信仰。胸怀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高度统一,家国情怀和时代责任感强,自觉维护国家安全,带头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民族自尊心、自信心、自豪感强。
(3)讲政治。坚决拥护党的领导,爱戴党的领袖,带头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的希望和要求,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4)重品行。带头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集体主义思想,维护民族团结,正义感、责任感强,积极传播青春正能量,勇于和不良言行作斗争,参与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社区(村)报到等社会活动表现突出。
(5)争先锋。热爱劳动、崇尚实干,勤奋学习、努力工作,刻苦钻研、勇攀高峰,立足本职创先争优、建功立业,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突出,团结带动青年作用明显。
(6)守纪律。模范遵守团章团纪,积极主动履行团员义务,正确行使团员权利,组织观念强,努力完成组织分配的工作,尊崇宪法法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一年内未受过违纪违规处分。
(7)原则上在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包括保留团籍的党员)。学生团员须具有良好的专业知识水平,2023年度无考试成绩不及格现象。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工作。
(8)申报优秀共青团干部(学生)的应担任团干部不少于1年。大学期间参加过省级或校级青马工程(恽代英菁英学校)、院级团干培训班(领航实践营)并考核合格。
三、申报方式
1.红旗团委、优秀团委由校团委根据2023年度基层团委工作考核结果进行评选。
2.红旗团支部红旗团支部由基层团委从本次拟评为优秀团支部的支部中,择优推荐1个支部参与评选,不单列名额。被推荐的团支部需上交申请表(附件4)及相关支撑材料,从支部简介、组织建设(“三会两制一课”落实情况、班团一体化情况)、突出事迹等方面进行陈述,陈述内容应限定在2023年度。
校团委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者将进行集中汇报展示,根据评委打分情况确定10个红旗团支部。获评红旗团支部的,不再单独授予优秀团支部称号。
3.优秀团支部
根据团支部申请(附件5)、公开评议的方式产生。基层团委根据配额(附件1)评选,并将评选结果上报学校团委审核。
4.优秀共青团干部(教工)
在个人申请的基础上,由基层团委推荐1名团干参与评选,学校团委根据申请人2023年度团委工作业绩进行评选。申请人需上交申请表(附件2)及相关支撑材料,材料应当从个人简介、工作思路和做法、工作业绩等方面陈述,陈述内容应限定在2023年度。
5.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学生)
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学生)由基层团委从本次拟评为优秀共青团干部的学生中,择优推荐1名团干参与评选,不单列名额。被推荐人需上交申请表(附件3)及成绩单、志愿时长证明等相关支撑材料,材料应当从个人简介、工作思路和做法、工作业绩等方面陈述,陈述内容应限定在2023年度。
校团委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者将进行集中汇报展示,根据评委打分情况确定10名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获评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者,不再单独授予优秀共青团干部称号。
6.优秀共青团干部(学生)
根据个人提交申请(填写附件6)及成绩单、志愿服务证明等相关支撑材料,公开评议的方式产生。基层团委根据配额评选,并将评选结果上报学校团委审核。
7.优秀共青团员
根据个人提交申请(填写附件7)及成绩单、志愿服务证明等相关支撑材料,公开评议的方式产生。基层团委根据配额评选,并将评选结果上报学校团委审核。
四、名额分配
基层团组织名称 |
优秀共青团员 |
优秀共青团干部 |
研究生团总支 |
8 |
4 |
本科生2020级团总支 |
10 |
6 |
本科生2021级团总支 |
11 |
6 |
本科生2022级团总支 |
10 |
5 |
本科生2023级团总支 |
12 |
0 |
团学组织名称 |
优秀共青团员 |
优秀共青团干部 |
院研究生会 |
2 |
2 |
院团委、学生会 |
6 |
2 |
合计 |
59 |
25 |
优秀团支部 |
5个 |
备注:原则上校级优秀共青团干部需任职一年以上,2020级、2021级、2022级评选的优秀共青团干中至少包含1名团支书 |
五、申报程序
1.各基层团组织参照推荐名额分配表开展评选工作,评选名单需在所在基层团组织进行公示。其它形式的团支部(如社团团支部的)需申请集体奖项的,直接向院团委组织部申请。
2.各基层团组织于2024年4月12日(周五)18:00之前将材料发送至城环学院团委邮箱ccnuchtw@163.com,需上交材料清单如下(电子版):
附件1:2023年度共青团评优申报信息汇总表(按推荐顺序排序)
附件5:2023年度优秀团支部申报表及支撑材料
附件6:2023年度优秀共青团干部(学生)申报表及支撑材料
附件7:2023年度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及支撑材料
附件8:2023年度青年大学习参学情况统计表
2023年度共青团评优申报信息汇总表请按推荐顺序填写,各类申报表顺序与推荐顺序保持一致。
所有申报表不得改变原有的样式(一页纸、字体等格式不变),对应的支撑材料应格式规范、行文公整、图文并茂、语言精炼、突出重点、陈述内容应限定在2023年度、满足字数要求,单独整理在一个word文档中。
3.院团委将对各基层团组织上报的名单进行审核,推荐名单报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予以公示,公示无误后上报校团委。
联系人:王老师、黄雅竹
电话:67867610、18227626807
邮箱:ccnuchtw@163.com
共青团华中师范大学城市与环境科学学院委员会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