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湖北省地理科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建设,健全中心管理运行机制,提升地理实验教学质量、学科建设水平与示范辐射能力,规范中心管理工作,城市与环境科学学院(以下简称“城环学院”)决定在校内公开招聘中心主任。中心主任将全面负责中心建设、运行、教学改革、队伍建设及日常管理等各项工作,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任职条件
应聘人员须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履职尽责,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学校聘任的全职教学科研人员,政治素质过硬,拥护党的教育方针,恪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地理学、地理信息科学、遥感科学与技术等相关领域高水平学者,具备正高级职称,熟悉地理实验教学体系、实验室建设与学科发展规划;
(3)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身心健康,能够全身心投入中心管理与建设工作;
(4)师德师风高尚,无师德失范记录,高度认同学校人才培养理念与发展目标,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统筹管理、改革创新能力,有高校实验教学管理、学科平台建设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岗位职责
(1)全面主持中心日常管理与建设工作,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中心规范化、信息化、特色化建设;
(2)牵头推进地理实验教学改革、课程体系优化、实验项目开发与教学成果培育,保障实验教学有序开展,提升实践育人质量;
(3)负责中心实验设备、场地、经费的统筹管理与高效利用,完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保障中心平稳运行;
(4)统筹中心教学团队、实验技术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教学研讨、技能培训与学术交流,提升队伍整体业务水平;
(5)负责中心各类项目申报、成果总结、评估验收及示范辐射工作,加强校内外交流合作,发挥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引领、示范、带动作用;
(6)完成学校、学院交办的其他实验教学与平台建设相关工作。
三、申请和遴选程序
(1)本次中心主任为校内公开招聘聘任制,任期5年,任期届满可根据考核情况续聘或重新选聘;
(2)符合任职条件且有意向应聘的人员,认真填写应聘基本信息表(见附件),于9月14日前提交至城环学院610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3)学院成立专项招聘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师德师风、专业能力、教学科研水平、组织管理能力及岗位适配度等进行全面考察和集体评议;
(4)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结合考察评议结果,研究确定示范中心主任拟推荐候选人;
(5)学院将拟推荐候选人报送学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审核备案,并公示聘任结果。
华中师范大学城市与环境科学学院
2026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