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切实提高博士生选拔质量,按照华中师范大学印发的《华中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试行)》(行(2019)166)的要求,结合城市与环境科学学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我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工作细则。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博士生导师等组成,全面负责博士生招生录取工作。下设资格审查小组、材料审核小组、综合考核小组、考务小组、纪检监督小组。每个综合考核小组至少由5人组成,小组成员原则上由博士生导师或教授担任。
二、综合考核
重点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是否具备博士培养潜能以及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综合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基础考核(笔试)和综合能力考核(面试)。
1.考核方式及时间安排
(1)综合考核入围名单
见https://ccnucity.ccnu.edu.cn/info/1111/12115.htm。
请入围考生在2025年3月5日后登入华中师范大学博士报名系统,点击博士研究生报名结果,进入后在操作列中选择打印准考证按钮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指南见 附件1 报到时需提供准考证,进出校门刷身份证)
(2)报到时间:2025年3月14日(周五)下午18:00
(3)报到地点:城市与环境科学学院(10号教学楼)609会议室
报到时请提供如下材料进行身份核验:
①准考证、②身份证原件、③硕士在读申请者请提供:硕士学生证和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打印);硕士已毕业申请者提供:硕士学历学位证书(或硕士学生证)原件。
请提前下载、填写并携带④《城市与环境科学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个人陈述表》(附件2)和⑤《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纸质版(附件3 )一并提交。
(4)专业基础考核(笔试)时间:3月14日(周五)晚上19:00-20:30
(5)专业基础考核(笔试)地点:城市与环境科学学院116报告厅
(6)综合能力考核(面试)时间:3月15日(周六)上午8:00开始
(7)综合能力考核(面试)分组及地点安排
分组 | 报考研究方向 | 等候地点 | 面试地点 |
考核1组 | 自然地理学与GIS | 304 | 303 |
考核2组 | 人文地理学 | 402 | 403 |
*考生分组情况请在报到时到报到处查阅
2.考核内容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专业基础考核(笔试)
对考生本科和硕士阶段所学专业知识进行笔试考核,考试时间 90 分钟,考核科目为地理学综合,满分100分。
(3)综合能力考核(面试)
具体包括以下三个环节:
环节一:基本情况介绍(10分钟)。重点考查申请者的基础知识、创新意识和能力、科研水平和研究潜质、学术兴趣和学术能力等方面。考生需针对以下两方面的内容做 PPT 汇报:
① 考生基本情况:教育背景、硕士期间的学习成绩、获奖情况等;
② 科研能力:硕士期间开展的科研工作,已取得的科研成果,读博期间的研究计划等。
环节二:英文摘要阅读与理解(10分钟)。考生随机抽取一篇英文文献摘要,用英文完成阅读,并根据摘要内容,用中文介绍研究的基本内容及个人看法。
环节三:考官提问交流(10分钟)。考官针对环节一和环节二考生汇报内容进行提问,其中,包含1题用英文提问(该题考生需用英文回答)。
根据考生面试表现,考官对其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和外语水平等三方面进行客观评价并打分,每项满分各100分。
3.成绩计算
综合考核成绩包括专业基础考核笔试和综合能力考核面试(含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和外语水平)两部分,其中,专业笔试占25%,小组面试占75%(专业知识占30%,综合素质占30%,外语占15%)。总成绩以100分计算,即:
综合考核成绩=专业笔试成绩×25%+专业知识分数×30%+综合素质分数×30%+外语水平分数×15%。总成绩计算结果保留2位小数。
4.录取规则
(1)综合考核不合格者(总成绩 60 分以下) 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报考相同导师的考生按综合考核总成绩进行排名,并结合报考导师招生指标,从高分到低分顺次进行拟录取。
(3)若导师无生源或报考该导师的考生综合考核成绩不合格,征求师生双方意愿并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从同方向报考其他导师的未进入拟录取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顺次录取。
(4)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最终拟录取名单,学院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审议。
三、监督机制
监督机制是保障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顺利实施、保证招生工作公平公正的重要环节,学院高度重视,成立由纪检委员担任组长的纪检监督小组,建立严谨、全面、有效的监督保障机制,规范招生流程,杜绝招生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包含以下内容:
1.集体决策机制。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招生工作的领导决策机构,监督招生录取全过程,包括考试的申请材料、资格审核、录取过程记录、考核成绩单等,并对录取结果负责。
2.信息公开机制。对考生的报名情况,录取情况及时公开公示并做出说明。
3.巡视巡查机制。包括在综合考核过程全程录音录像等。
4.申诉复议机制。由纪检监督小组负责申诉受理。
申诉联系人员:李老师
申诉联系电话:027-67868306
申诉信箱:2718638500@qq.com
城市与环境科学学院
2025年3月4日